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14年年终财务结算工作的通知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14-12-09

各单位、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2014年度年终财务决算工作,现就年底前财务有关工作及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1、清理本年度收入、支出和往来款项。

(1)年底前凡有在财务预开发票或收据而资金未到账情况的,请经办人员继续向对方单位催收款项;资金已经到账的,请及时到财务办理入账手续。

(2)此前有暂付款(借款)尚未冲账或还款情况的,请经办人员务必于2014年12月20日之前到财务处结清往来。确实无法冲销的,请经办人员提供书面说明,明确暂付款项去向、用途及不能结清的理由,由部门相关领导审核签字并盖部门公章后交计划财务处。从12月11日起,凡有未核销暂付款情况且又无合理书面说明的,暂停办理对应项目经费的财务报销事项,所涉及的经办人也将被限制办理其它有关财务事项。请各单位予以配合。

(3)请各项经费尤其是科研项目经费负责人对照项目预算检查项目开支情况,如有费用混淆列支的,请于2015年1月8日前书面申请账务调整(不允许跨年度调整经费支出)。

2、从12月11开始,所有财务报销事项均需凭发票直接办理报销手续,原则上不再办理暂付款借款业务(住院费除外)和转账支票借领业务。12月22起,除政府采购付款情况外,财务原则上不再对外办理业务,2015年1月12起财务正常对外办公。

3、清理、核对本年度预算收支情况。各相关单位对学校下达的本年度预算指标和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清理核对。

4、完成后勤集团、产业集团与校财务的费用清算工作。

5、进行财产清查盘点。请相关校产管理部门于12月21开始做好流动资产、固定资产的盘点准备工作,12月31日前将盘点等情况报计财处,由计财处组织核查。

6、为完成非税收入清缴工作,自12月22日起至年底不再办理员工学费、住宿费等非税收入收款业务,2015年元旦后恢复正常。

7、学校年度决算涉及到学校人员、科技、资源资产等相关基础数据信息,这些基础信息属于学校决算的重要内容,是上级部门进行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请相关部门高度重视,从学校大局出发积极配合做好此项工作。

望各单位、各部门及相关经办人员相互转告。因学校年终决算工作带来的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特此通知!

 

计划财务处

2014年12月1

来源:本站原创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